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考试大纲制订各考试学科考试说明。
四、录取办法
(一)高校招生计划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的组合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合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普通高校应依照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如工学、理学类专业原则上指定物理、化学为专业选考科目(各学科门类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见附件)。需要加考外语口语的专业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三)录取分数线
1.分数形式
文科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