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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素质教育的目标
www.xuedao.net作者:1 时间:2008-1-15 13:02:34 文章来源:班主任网

么任何有助于并促进身体发育顺利进行的教育,就是好的教育;相反,就是不好的教育。现在“应试教育“使中学生的学业过重,学时过长,已影响到学生的身体发育了。例如,近视增多,发育偏弱等已开始。这个时期身体搞坏,以后再补都晚了;况且身体不好,有再多的知识,再高的技能,又有什么用?人的发展也不仅仅局限于中小学阶段,现代社会一生都得学习,身体在这一阶段却出了毛病,对以后的生存发展有害影响就大了。因此,素质教育的第一目标,就是身体发育的健壮性。

  第二、中小学阶段也是个体心理逐渐成熟的阶段。到中学毕业,从身体、年龄来讲,已是一个成人了,而所谓的成人就是一个能够独立于面对社会,介入周围世界的主体。但现在中小学教育在促进个体心理成熟上做的很不够。只注重考试科目和技能的训练,而偏离了很多学生心理成熟有关的训练,因而使学生起码的自我服务能力都没有,连上大学都得大人护送、操办,更谈不上去独立面对外部世界独立谋生了。这方面的任务交给大学阶段去完成,实际上耽误了大学阶段的更广阔、更深入的学习。在这方面中国的学生远远落后于西方社会的孩子。西方社会的孩子从小学开始接触和介入社会,如去直接询问洲长,有的开始服务工作,有的作小买卖。因此,素质教育的第二目标是促进心理成熟化。

  第三、基础教育首先也是公民教育。这理由很简单,就是认为基础教育完成之日也是公民正式诞生之时。从此时,个体要开始作为一个具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独立的公民,进入社会了。不论这个个体实际状况是合格还是不合格,社会在法定年龄一到,都必须接受其为正式公民,他必须具有公民应有的一切权利和必须承担一切相应的义务。由于我们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法制社会,因而所谓的“公民权利和相应的义务”,并没有规定的十分具体全面,这也不利于教育真正确定好这方面的目标。不过从理论上讲,既然基础教育是公民或国民教育,而中小学教育又要求“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因此,基础教育就必须在其结束之日,起码能够使个体具有行使公民权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能力、知识和技能,这是从学生个体本身保证其实现其公民性的内在保证。在这方面,我们的基础教育可反思的地方更多了;但这种反思不能局限于教育范围,而应从社会的历史进程去考察。这不是本文所能做到的,故而不论。但就提出国民素质要求看,基础教育有必要根据现行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规定,确定自己的实现目标。满足社会需要也好,个体自我发展也好,在现代社会,都不过是在公民或国民框架中的满足和发展,不能超越这种限定而任意满足和发展。没有这种观点,平等的公民社会是建立不起来的。因此,素质教育的第三目标就是造就了平等的公民或国民。

  第三, 基础教育结束之时是个体人生发生转折之时。个体要面对独立的选  择。尽管现在家长帮助选择,但发展的趋势,必然要走向独立的选择,起码做出决定是靠自己。这个选择是个体第一次,也是真正重大的自主的选择。是选择就业,还是选择升学,必须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来确定。这种选择,既是基础教育结束后个体是否趋向成熟的标志,也是基础教育在这方面是否成功的证明。不过,不管选择什么,基础教育有必要提供其进入社会独立生存的初步本领。这种本领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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